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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中华戏曲》第五十八辑
打呼哨是宋杂剧与金元院本中副净的表演特征之一,由副净派生出的元杂剧与南戏净脚因袭未变。这与其文化艺术功用有关,颇值得深入思考。为此,本文拟结合相关文献与文物,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宋元戏剧净脚打呼哨的运用及其所示人物做进一步探讨,兼说金元院本中的“哨”字名目。
一、打呼哨是净脚的艺能
从相关戏剧文献和文物看,打呼哨在宋元戏剧中运用广泛。南戏《宦门子弟错立身》第十一出,末扮乐人王金榜之父,说女儿欲招个做杂剧的,生扮延寿马唱表明自己擅长杂剧:“子这撇末区老赚,我学那刘耍和行踪步迹。敢一个小哨儿喉咽韵美,我说散嗽咳呵如瓶贮水。”当金榜之父改口称女儿要嫁个做院本的时,延寿马则唱自诩本领:“我这爨体不查梨,格样全学贾校尉。趋抢嘴脸天生会,偏宜抹土搽灰。打一声哨子响半日,一会道牙牙小来来胡为。”可见,宋元戏剧表演通常少不了打呼哨,净脚兼擅长这项艺能。
宋杂剧是在唐参军戏基础上广泛吸收诸杂伎艺而成,诸般伎艺灵活串合的分段表演为其形态特征,傀儡属其中的一个品类。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京瓦伎艺”条说:“杖头傀儡任小三,每日五更头回小杂剧,差晚看不及矣。悬丝傀儡张金线。李外宁药发傀儡。”卷七“池苑内纵人关扑游戏”条中还提到了李外宁表演的水傀儡。就表演特征而言,有学者发现,傀儡少不了打哨子,杂剧副净确有参与表演的情形。黄天骥先生《论“丑”和“副净”——兼谈南戏形态发展的一条轨迹》一文引了两条弄傀儡者打哨子的证据。一条是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三“权智”篇所说,含冤的病喑者喉置叫子,“令颡之作声如傀儡子”,使听讼者“粗能辨其一二”;一条是元末杨维祯《朱明优戏序》所云,源于周穆王时代的傀儡,“后翻为伶人戏具,其引歌舞,亦不过借吻角咇唧声”。还指出《武林旧事》中“大小全棚傀儡”条中,就有“盖门庆内中只应一甲”内担任副净,擅长杂扮、散耍表演的著名艺人刘衮。因此认为宋金院本中的副净是会弄傀儡的。如此看来,副净具备打呼哨艺能,也是宋杂剧与金元院本中较多涉及傀儡节目的表演之需。
元末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五“院本名目”之“诸杂大小院本”类中有《四酸提猴》,“诸杂院爨”类中有《四偌大提猴》《食店提猴》,其中“提猴”即“提吼”(音转)。《行院声嗽》“伎艺”条曰:“傀儡:提吼;水傀儡:洒吼;杖头:槊吼。”可见这几个带有“提猴”的名目,属弄傀儡。周华斌先生《早期杂剧化妆考》一文,认为宋金杂剧院本中有相当数量的乐舞节目,其中包含傀儡戏。如《武林旧事》记载的“官本杂剧段数”中有《扑蝴蝶爨》,而同书所载的“大小全棚傀儡”中有《扑蝴蝶》。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五“院本名目”中有《闹夹棒法曲》《马明王》《憨郭郎》《乔捉蛇》,与《武林旧事》所载“大小全棚傀儡”中的《夹棒》《乔乐神(马明王)》《大憨儿》《乔捉蛇》剧名相当。再如元高安道《淡行院》套曲写到院本表演,其中中提到的“扑红旗”“疙痘鬼”,就是《武林旧事》“大小全棚傀儡”里的“扑旗”“抱锣”(即装鬼);“兔毛大伯”是其中的“兔吉”;“踏”是《西湖老人繁胜录》“全场傀儡”里的“踏”;“踏判”即“瞎判官”。至于宋元傀儡表演情形,杨景贤杂剧《西游记》第二本第六出《村姑演说》曲唱道:“那的他唤做甚傀儡,黑墨线儿提着红白粉儿,妆着人样的东西。飕飕胡哨起,咚咚地鼓声催,一个摩着大旗。他坐着吃堂食,我立着看筵席。两只腿板僵直,肚皮里似春雷。”据其中“一个摩着大旗”语推测,这或许就是伴随着“飕飕胡哨”之声的“扑旗”表演。
从以上考述不难看出,傀儡发展到北宋时期,已从丧家之乐与嘉会表演全面走向了勾栏瓦舍,其艺术效果的制造通常少不了打呼哨,一般为杂剧副净承应。不仅如此,打呼哨作为世俗生活中的习见行为,杂戏表演必少不了模仿,而以演述故事为主体的元杂剧和南戏中的打呼哨,又与戏剧情景、人物形象塑造相关联,同样需要一个脚色行当来承应。
李文蔚杂剧《燕青博鱼》第二折,演述燕青痛打净扮杨衙内,有“杨衙内做怕、打哨子下”的舞台提示。秦简夫杂剧《赵礼让肥》第二折有“打哨科”以制造气氛,未明何脚所为。元杂剧中还涉及多种拟声科泛,如马致远杂剧《汉宫秋》第四折,演述汉元帝入梦,见王昭君逃回后又被番兵拿下,惊吓而醒,接着唱了等6支曲子,间插“雁叫科”舞台提示4次,以衬托其哀伤之情。郑廷玉杂剧《后庭花》第三折有“旦魂子上,旋风科”“旋风下”的舞台提示,风声为鬼魂出现的先兆。其他如无名氏杂剧《来生债》第一折的“做打鼾睡科”,表现磨博士因银子而难以入睡的心理。无名氏神魔杂剧《锁魔镜》第一折的“外响亮一声科”,以状二郎神射破了天狱之镜的可怖情景。凡此声响究竟由何脚所为,文本并无标示。而南戏里则明标着是净脚制造的。如《张协状元》第二十三出:“(净在戏房作犬吠)(净出白)小二,去洋头看,怕有人来偷鸡!(作鸡叫)小二短命都不见。(呼)鸡走!(叫)苦!张小娘子。”剧中净扮李大婆让小二出门看有人来否,伴随着净脚模仿的鸡鸣狗叫声,戏台上走出了贫女张小娘子。第五十二出,净扮谭节使作为张协与赫王相公间的调和者,出场时也伴有拟声表演:“(净在戏房作马嘶)(净出)看官底各人两贯酒钱。谢颁赐!喏、喏、喏!”此声表明,谭节使骑马已行至途中,即将出场。元杂剧和南戏净脚均由宋杂剧副净派生而来,既然南戏的拟声科介是净脚所为,那么我们有理由推断元杂剧中的各种拟声表演同样应是净脚所为,打呼哨当然不能例外。
以上是对副净打呼哨与傀儡的关系,宋元戏剧中净脚打呼哨及拟声科泛制造的考察。而戏剧的本质在于人物扮演,欲全面认识净脚打呼哨的文化艺术功用,尚需探讨打呼哨与人物形象之间的对应关系。
二、打呼哨所示人物形象
宋元戏剧中打呼哨者的身份,除上述两种元杂剧有舞台提示外,尚无更多例证。不过宋元时期兴起的话本小说、诸宫调与戏剧同根共源,从中可见打呼哨的各色人物。
《古今小说》之《临安里钱婆留发迹》:“众人依言,将舟中辎重恣意搬取。唿哨一声,众人仍分作两队,下了小船,飞也是摇去了。”写临安钱婆留少时赌钱欠债,与贩卖私盐的顾三郎合伙,在水港打劫王节使家的小船,听到呼哨声后集结逃离。打呼哨者为绿林水泊中的盗贼。
《刘知远诸宫调》之《知远探三娘与洪义厮打第十一》,写刘知远发迹后回家与李三娘相认,临分别时,忽然来了李洪义:“洪义怒,呼哨一声,洪信和两个妇人以圣至。”打呼哨的李洪义是鄙野村人。
《水浒传》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众猎户打起胡哨来,一霎时聚起三五十人。”这是山林中的狩猎者,打呼哨以聚集众人。第十九回《林冲水寨大并火,晁盖梁山小夺泊》:“又行不到两条港汊,只听得芦花荡里打唿哨,众人把船摆开,见前面两个人棹着船来。”这是梁山好汉阮小七以哨声戏弄捕盗的官兵。第十八回《美髯公智稳插翅虎,宋公明私放晁天王》:“我与你分一半人,都是步行去,先望他后门埋伏了;等候唿哨响为号,你等向前门只顾打入来,见一个捉一个,见两个捉一双。”这是县衙都头朱仝吩咐部下如何捉拿晁盖,呼哨需衙门役吏发出。
明代通俗小说中也有这样的描写,如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二十一回《管夷吾智辨俞儿,齐桓公兵定孤竹》:“略斗数合,速买诈败,引入林中,一声呼哨,山谷皆应,把虎儿斑之兵,截为二段。”写齐桓公伐北方的山戎,伏兵于山谷之中,兵卒打呼哨为信号,大败虎儿斑。再如《二刻拍案惊奇》第五卷《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忙走出门,口中打个胡哨,便有七八个做公的走将拢来。”这是捕盗的役吏在偏僻的酒馆前以呼哨联络同伴。
由上述例证不难看出,打呼哨者有盗贼、村夫、役吏、兵卒等,均为身份低贱的劳役者,打呼哨通常是在绿林水泊等野外活动时所为,主要目的是以此为联络信号。这几种人物也是宋元戏剧表现的对象,一般由净脚扮演。既然打呼哨是贱者的行为,前述元杂剧《燕青博鱼》中“打哨子”的杨衙内,为权豪势要人物,何以也要打呼哨呢?若联系元杂剧中衙内的行为特征就不难看出,这类人物实为盗贼。如本剧中的杨衙内与燕和之妻王腊梅私通,并不敢明目张胆,第二折以他打哨子下场结束,第三折演述的便是他与王腊梅私通的盗贼行径。再如无名氏杂剧《黄花峪》中的蔡衙内,将刘庆甫之妻劫往十八层水南寨,是个十足的强盗。
尽管宋元俗文学作品中打呼哨者的身份已较为明确,毕竟戏剧作品中打呼哨形象少见,欲全面准确地认定戏剧中打呼哨者的身份,尚需结合今见戏剧文物来进一步考察。
今见宋金元墓葬中的戏剧文物多有打呼哨者,与其他类型人物并列呈现,表现世俗生活主题,是民间心理意识的投影,也是对舞台戏剧形象进行过滤选择的结果。如宋杂剧总是根据剧情“或添一人装孤”的,可墓葬文物中秉笏端庄的官员形象几乎无一例外,这显然是民间功名富贵观念的反映。如此来看打呼哨形象,今存剧本中难得一见,而墓葬中却何以那么常见呢?下面列举数例,来进一步推断打呼哨者的身份,并适当分析其民俗文化功用。
(一)河南偃师酒流沟水库北宋墓杂剧雕砖:三块杂剧雕砖中的第三块,雕有两人,一人裹交脚软巾,着长衫,露胸袒腹,腰系带,打着裹腿,迈丁字步,左手托一鸟笼,右手指向鸟笼,双目也盯住鸟笼;另一人簪花诨裹,着长衫,腰系带,裹腿穿袜,口含右手拇指和食指,正在吹口哨,双脚站丁字步,这两人似乎正按一致的节奏在表演。这显然是市井小民或村人装扮,也是宋杂剧常例。一般认为是副末和副净间的滑稽表演,徐苹芳先生则认为是“以资笑端”的杂扮表演形式。其表演或为杂戏“弄虫蚁”,即逗禽鸟以取乐的滑稽节目。这在宋代的市井颇为流行,西湖老人《西湖繁胜录》记临安霍山行祠社会有“赛诸般花虫蚁”一火,列举了众多鸟雀名称。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诸色杂卖”条、周密《武林旧事》卷六“小经纪”条,均载有“虫蚁笼”,主要应是鸟笼。可见养禽鸟是宋元市井生活中的一种充满情趣的事项,为人们普遍喜爱。不仅如此,模仿百禽鸣叫还是一门伎艺,如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京瓦伎艺”条中载有“刘百禽弄虫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五“院本名目”之“诸杂砌”中有“走鹦哥”,或是遛鸟以逗趣的表演。这块雕砖所模刻的“弄虫蚁”杂戏,呈现了快乐闲适的生活状态;两人之间应是主仆关系,打呼哨者显然属陪伴主人的家仆,为副净所扮;反映的则是平民阶层对自在安乐生活的心理希求。至于打呼哨者,合于前述贱者的身份。
(二)河南温县宋墓杂剧雕砖第四人:巾裹,脑后簪竹枝,补子衩衫一角塞入腰带,左手握朴刀,口含右手拇、食指,正在打呼哨。眉、眼圈墨染,一条墨迹直贯右眼眉上下。其扮相与神情大体合于舞台上绿林人物的特征。李文蔚杂剧《燕青博鱼》第四折有绿林人物形象描写:“半合儿歇息在牛王庙,一直的走到梁山泊。若见俺公明太保,还了俺这石榴色茜红巾,柳叶砌乌油甲,荷叶样烟毡帽,百炼钢打就的长朴刀,五色绒刺下的香绵袄。”无名氏杂剧《争报恩》第一折也有大致相同的描写,只是盗贼所持器械多了个“粗檀棍”。宋罗烨《醉翁谈录》将有关水浒人物的话本小说《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等归在“朴刀”“杆棒”类中,可见手持刀棒为这类人物的特征。再看雕砖之打呼哨者,正握着朴刀,其头上的巾裹虽看不出颜色,或即为“红茜巾”,而“柳叶砌乌油甲”可能在舞台上符号化为头上的枝,以便隐蔽山林。故有理由将其视为绿林人物。
绿林中人被视作草寇、强盗,但并非全是恶人,其中的行侠仗义、替天行道者是深受民间喜爱的。因此,此类形象出现在宋元戏剧舞台上,进而形成了绿林杂剧这一重要题材类型,正表现了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尖锐的宋元时期的民间心理需求。不仅如此,绿林好汉甚至还成了民间信仰之神。如《水浒传》第一百二十回《宋公明神聚蓼儿洼,徽宗帝梦游梁山泊》,写宋江、李逵、吴用、花荣四位好汉,死后葬于楚州南门外蓼儿洼,俨然回到了当初的梁山泊水浒寨一般。百姓感于他们的忠义,在墓前建立祠堂,四时享祭,祈风得风,祈雨得雨。后又建大殿,正殿妆塑神像三十六员,两廊塑七十二将,年年祭享,万民顶礼。如此看来,此墓中的打呼哨者,虽为“强盗”,却也是墓主人的守护神。抛开被神化的因素,这一人物同样属于前述之贱者。
(三)山西侯马董氏金墓戏俑:墓室后壁上部的砖制舞台上,列有5个彩绘砖俑,有面部化妆。其中左起第五人,着宽袖黄底虎皮纹镶黑滚边长袍、红裤、黑靴,脚部敞开,头上梳一偏髻,脸部以白粉抹鼻呈三角形,用墨黑粗粗地在眼睛上从上到下勾了一笔,作为眉毛的夸张处理,面颊两侧各抹一团不规则的墨,双腕各戴红手镯一只,左袖捋至腋,左手抱一黄色大棒,右手食指及大拇指置口中打口哨,表情怪异。从面妆神态上看,无疑是副净。可他手里却捧着个大黄棒,依宋杂剧或金元院本常理,这个“大棒”应该在副末手里。如此貌似副净,手持槌棒或木刀样道具的打呼哨者还见于他墓。如焦作金墓吹呼哨俑也可归于这类形象:头戴软翅巾(翅角已失,仅存二孔),着圆领窄袖长袍,腰束带。足蹬靴,两足分立,左手持板状物,右手拇、中指插入口内,身微前倾,作用力吹口哨姿势。学界一般认定打呼哨者为副净,也有学者提出不同见解,如延保全先生《副净色及其文物图像小考》一文统计了24例宋金副净色文物图像,其中只有3例打呼哨,要比11例副末色打呼哨少得多,并据戏剧文献年代推论,“也许到了元代以后,打口哨才成为副净色的专利”。这就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墓葬中的打呼哨形象,究竟是副末、副净滑稽娱人表演,还是另有其他艺术功用。
我们认为这样的打呼哨者应为民间傩仪表演中的傩人形象。其明显特征是手持木刀或槌棒等器械,与宋代傩仪中的神鬼所执之物相合。如《东京梦华录》卷七“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条中,写清明时节百戏表演,其始为傩仪净场,一曲《青春三月蓦山溪》唱讫,各类神鬼兵将入场表演。其中的“硬鬼”“或执刀斧,或执杵棒之类,作脚步蘸立,为驱捉视听之状”。而“哑杂剧”中的鬼卒则“手执软仗,各作魁谐趋跄,举止若排戏”。侯马董氏墓中打呼哨者所着红裤颜色也合于方相衣装色彩。再如洛宁上村宋金杂剧雕砖:砖三,砖已残,余上部,雕一演员裹簪大朵叶子花幞头,裸右肩,右手拇、食二指撮入口中打呼哨。由于雕砖下半部残缺,打呼哨者左手是否持有器械已不可知,但其褴褛的衣装合于岁末沿门驱傩乞钱的贫丐者身份。此外,打呼哨者“趋跄”的步态,恰是民间傩仪里的“跳”步,即具有巫术功能的“商羊步”或“禹步”。驱疫逐祟的傩仪也用于丧葬仪式,只是在宋代有了形式上的变化。
北宋初期官方对平民丧仪有明确要求。据《宋史·礼志》“士庶人丧礼”条,开宝三年()十月,诏开封府“禁丧葬之家不得用道、释威仪及装束异色人物前引”。太平兴国七年()正月,翰林学士李窻等奏议,“其用音乐及栏街设祭,身无官而葬用方相者,望严禁之”。据此可知,原本戴有傀儡面具的方相及随从的神鬼不能前引民间丧仪,也不能以此为俑随葬,但并没有禁止丧仪前引以逐祟驱邪的仪式。因此,古之方相、唐代的镇墓天王和神兽在宋代的平民墓葬中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打鬼者则变成了戏剧化的众生之相。
傩仪中除了凶恶丑怪的面相与趋跄的步态外,还要用呼噪之声甚至爆仗以惊吓邪祟,正所谓以恶制恶,以毒攻毒。打呼哨为人所感知的可怖之声,同样可应用于这类仪式,道士作法就有运用。如《水浒传》第五十回《吴学究双掌连环计,宋公明三打祝家庄》,写知府高廉用“妖法”与梁山好汉对阵,所谓神兵们口内都衔有芦哨,“三百神兵各取火种,去那葫芦口上点着,一声芦哨齐响,黑气中间,火光罩身,大刀阔斧,滚入寨里来”。第八十回《张顺凿漏海鳅船,宋江三败高太尉》,写梁山好汉在水泊之中与官兵智斗,分明就是打鬼的傩戏表演:“(官船)又行不过三里来水面,见三只快船抢风摇来。头只船上,只见十数个人,都把青黛黄丹土朱泥粉抹在身上,头上披着发,口中打着胡哨,飞也似来。两边两只船上,都只五七个人,搽红画绿不等。”可见怪异之扮相再伴以呼哨声,确能营造恐怖气氛,用于打鬼逐祟合于情理,民间祭神或驱邪表演中仍有遗存。如流行于青浦重固的《武拜香舞》,据传是为了祭祀宋代抗金英雄刘活宝兄弟,二人均为武将,故每年的庙会以“武拜香”来祭祀。《武拜香舞》一般由12—15岁少男24人组成,前面有一人吹哨,一人敲锣,队前队后各一人,队伍两边各两人扬旗。再如湖南祁阳祁剧新戏台建成后,人们认为内有“煞”气,在请最好的戏班子来祭戏神后,开新台的时辰一定要选在寅卯不通光的时候,一人吹哨,大家起床洗漱。然后是上台照镜、朱笔点眉心、净行开脸等程序。可见打呼哨在民间巫仪中包含逐疫驱祟的功能。回到本文前述的傀儡,其始为丧家之乐的功用一直相沿未绝,实质即为傩仪。由此就不难理解宋金墓葬中常见打呼哨形象,及其与滑稽搞笑的副净形象又有所区别的原因了。不过此类打呼哨者实属神兵鬼卒,其面丑怪,作为戏剧形象,通常仍归净脚扮演。
综上所述,从俗文学文本和戏剧文物看,宋元戏剧中的打呼哨者应为净脚扮演,所示人物,或是绿林中人,或是乡野村夫,或是仆从役吏,身份低贱。但宋元墓葬中的打呼哨形象又不完全是世间戏剧的照搬,除家仆吏役或被神化的绿林好汉外,更多的则是民间打鬼驱邪的傩人形象,是墓主人乃至整个墓圹的劳役者和护佑者。
三、金元院本中“哨”字名目
述说宋元戏剧打呼哨形象所示人物身份后,不免联想到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五“院本名目”之“诸杂大小院本”中的《防送哨》《哨孤》《禾哨旦》三个带有“哨”字的名目。王国维《宋元戏曲史》对宋杂剧、金院本名目所示人物做了概括,或示男女及年齿,或示职业及位置,或示性情及举止,并非脚色之名。“哨”究竟属何“职业及位置”,为何类人物的“性情及举止”呢?我们认为,此字含义正由上述“打呼哨”而来。野行之时,呼哨声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什么呢?宋元俗文学作品的相关描写给出了答案。
秦简夫杂剧《赵礼让肥》第二折,演述汉室中衰,赵礼兄弟二人与母亲避乱来到宜秋山下,他上山采野菜时,听到山林中很是热闹,曲唱道:“见腾腾的鸟起林梢,(内偻罗打鼓科)(唱)听冬冬的鼓振山腰。(敲锣科)(唱)珰珰的一声锣响。(打哨科)(唱)飕飕的几声胡哨。”伴着哨声,“众偻罗”,即一群山贼出现,将其围住。贾仲明杂剧《升仙梦》第三折,钟离权扮邦老领众喽上场,让柳、桃脱化的柳春与陶氏夫妻二人入梦,以恶境头使二人悟道。正当他俩还在为功名富贵盘算时,忽然听到可怖的声音,柳春云:“夫人,来到这山崦中,兀的胡哨响,有强人来了,可怎了也?”当盗贼出现在面前时,二人不知所措,旦扮陶氏所唱曲表现了当时的恐慌之状:“胡哨飕的几声那答,见强人一簇,炒闹山下,我心惊腿酸麻。”隐蔽绿林中的强人,打猎之外,主要是剪径为生,过路官员、客商,甚至普通路人均为他们劫掠的对象。
绿林盗贼常以打呼哨为响应,即所谓“哨聚山林”。如南戏《幽闺记》第十二出《山寨巡逻》写为权奸所害的陀满兴福,“慌不择路,饥不择食,只得结集亡命,哨聚山林”。《白兔记》第二十五出《寇反》曲内白有“只因朝廷有功不赏,有罪不诛,以致落草为寇,哨聚山林”语。“哨”字亦作“啸”。如元徐元瑞《吏学指南》“贼盗”下“啸聚”条曰:“吹声也。《通鉴》释文曰:‘啸咏相聚’,犹言响应也。”可见“哨”或“啸”,是人所吹之声,生活中每每与盗贼相关联。
《西厢记》第一本有“行者又嚎,沙弥又哨”句,“嚎”与“哨”二字用于表现行者、沙弥的本性。这是对张生的心理描写,在他看来,普救寺里的和尚似乎并非真心念佛。这种心理与宋元时期民间对僧侣的认识相一致。《元史·释老传》称喇嘛教徒“怙势恣睢,日新月盛,气焰熏灼,延于四方,为害不可胜言”。元徐元瑞《吏学指南》“为政九要”第五条“禁捕”,谓一些借做法事的佛道之徒,“夜聚晓散,扇惑人户,若叛乱,生啸聚,连累平人亦遭杀害”。戏剧作品也颇多对佛道中人的嘲弄,如元杂剧《合汗衫》第三折,长老的上场诗有“莫道出家便受戒,那个猫儿不吃腥”句。元杂剧《留鞋记》第一折,相国寺殿主上场诗云:“我做和尚年幼,生来不断酒肉。施主请我看经,单把女娘一溜。”元杂剧《勘头巾》里太清庵王知观与刘员外夫人私通,杀了刘员外,自言道:“道可道,真强盗。”这正透露出了那时人们对释道中人的普遍看法。故《西厢记》中普救寺行者、沙弥的“嚎”与“哨”,是写张生的心理:他们身上有着盗贼心性,身处普救寺的莺莺并不安全。
正是因为“哨”与盗贼的关联,“哨子”便成了宋元口语中盗贼的代名词。如无名氏杂剧《合同文字》第三折,演述刘安住带着合同文字回家乡安葬父母骨殖,而婶母则拒绝认亲,对丈夫刘天祥说:“甚么刘安住!这里哨子每极多,见咱有些家私,假作刘安住来认咱。”高文秀《双献功》第一折,孙孔目对宋江说:“哥哥,我则为这三年香愿,今年是第三年也,要带媳妇儿前去。那泰安神州谎子极多,哨子极广,特来问哥哥这里告一个护臂来。”这两处“哨子”指盗贼,有别于“谎子”。宋元俗语词“谎子”又称“拐子”“拐儿”,这种人物即通常所说的骗子,是用谎言乔装来哄人钱财的。元杂剧中还常见“家中哨”或“家生哨”两个带“哨”字的俗语词。如郑廷玉杂剧《金凤钗》第二折,演述穷秀才赵鹗,在周桥上遇到微服私访的张商英被贼人李虎讹诈,以卖诗所得二百文钱为其解困的情节,其中曲中有“哎,你个孟尝君,自养着家中哨”唱词,此处“家中哨”指家中所养的盗贼。秦简夫杂剧《东堂老》第一折内有“你抛撇了这丑妇家中宝,挑踢着美女家生哨”句,孟汉卿杂剧《魔合罗》第二折内有“他如今致命图财,我正是自养着家生哨”句。顾学颉、王学奇《元曲释词》释“家生哨”云:“一是指家中的坏人,二是吃里扒外的内奸、流氓、无赖、忘恩负义的坏人为哨子。”从元杂剧中此词运用的语境和含义看,不确。以“哨”名之,实则包含暗中盗窃家中财物的意思。
既然“哨子”或“哨”指盗贼,那么我们就回到那三个带“哨”字的院本名目上来。胡忌先生将这三个名目中的“哨”解作以拐骗为业的一类人,可能像“撅子”省略成“撅”例,把“哨子”省略为“哨”了。从上述例证来看,显然不够恰当。不仅如此,以盗贼释“哨”来推断这三个院本名目,也更加切近现实生活情理。
首先来看《防送哨》。“防送”为一类人物无疑,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五“院本名目”之“诸杂大小院本”中有《双防送》。胡忌先生认为“防送”在宋时是军差的称谓,和普通解子稍有区别,元时其义尚同。此说不确。《元史·刑法志四》“捕亡”条云:“诸解发囚徒,经过州县止宿,不寄收牢房,辄于逆旅监系,以致脱监在逃者,长押官笞二十七,还役;防送官四十七,记过。”“防送官”在《元史·刑法志一》“职制上”中亦作“防护官”。可见“防送”指衙门中押送囚犯之吏。元杂剧中“防送”亦为此义,如《紫云庭》第二折:“我也觑不得这光景掩不迭这泪。我这壁道防送早催逼,他那壁带铁锁囚人监计,俺两处各心碎。”此折演述女艺人韩楚兰与官家子弟灵春马私会,被春马父发现并驱赶走春兰,而将儿子锁在家里,春兰此曲所唱是将二人比作罪人,自己好比被防送官催逼着赶路,而春马则被囚禁于牢中。元杂剧《来生债》第二折:“我干做了撇妻男店舍里一个飘零客,抛家业尘埃中一个防送夫,冷清清梦回两地无情绪。”这是庞居士感叹自己为商贾的艰辛,将自己比作押送犯人的“防送夫”而难以顾家。和盗贼打交道是防送官的正常公务,《水浒传》中押解囚犯的官衙差役均被称作“防送公人”,如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中监押林冲远配沧州城牢的董超、薛霸,第十二回《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中监押杨志迭配大名府充军的张龙、赵虎等。不仅如此,依照元代法律,符合条件的被捕盗贼,还要与衙门中的巡防之吏共同捕盗,以立功赎罪。如此之“盗”,就是元代法律文献中提到的“警迹人”。
盗贼有强盗和窃盗之别,所犯之罪可统称为强盗罪。凡盗窃或强盗初犯、罪不至死者,在其项、臂刺字,列入特殊户籍,加以监督,称之为“警迹人”。《元史·刑法志三》“诸强窃盗充景(警)迹人者,五年不犯,除其籍。其能告发,及捕获强盗一名,减二年,二名比五年;窃盗一名,减一年,应除籍之外,所获多者,依常人获盗理赏,不及数者,给凭通理。籍既除,再犯,终身拘籍之。凡景(警)迹人缉捕之外,有司毋差遣出入,妨其理生”。据所捕盗贼的性质与人数,警迹人有除籍的可能,或比照常人获得奖赏。元代的警迹制度是针对强窃盗贼而采用的正式刑罚制度,目的是以被捕之盗贼充当官府耳目,协助捕捉强盗与窃盗,以维护社会治安。
由元代的律令可以看出,巡捕盗贼不只是衙门中的公差役吏职责,还设有以盗捕盗之制。那么院本《防送哨》,依据其字面推断,应该是衙门押送囚犯之吏与盗贼之间的关系,或是巡捕役吏与警迹人之间的关系。无论怎么演绎,在元代,这两类人物之间是密切关联着的。这样,将这一名目中的“哨”释为盗贼也就有了现实依据。
其次来看《哨孤》。据元代大德五年()的一则法令,强窃盗贼被发付原籍,收充警迹人之后,不但行动自由受到很大限制,而且往往要“门首直立红泥粉壁,开写姓名所犯,每上下半月赴官衙贺,令本处社长、邻佑,常加检查,但遇出处、经宿或移他所,须要报告得知,违者即便申官追究”。红泥粉壁,又名排门粉壁,是为了让当地公众知道其所犯罪过,以增加警迹人的羞耻感,督促其及早改过。衙贺又名参官,即到官府报到。衙贺每月两次,即《元史·张养浩传》中所说的“旧盗之朔望参者”。这大大便利了官府对警迹人的控制。由此可以推测,《哨孤》大约是被捕后或成为警迹人的盗贼与衙门官员之间的打调表演。“”当指口出诨谐之语,如汤式《新建构栏教坊求赞》内有“付净色腆嚣庞,张怪脸,发乔科,冷诨,立木形骸与世违”语,贾仲明杂剧《萧淑兰》第一折:“秀才们难托志诚心,好吃开荒剑。一条担两下里脱尖,有多少胡讲歪谈信口。”其中之“”即为此义。如此看来,“哨”与“孤”之间,同样也是经常有“戏”可言的。
最后来看《禾哨旦》。“禾”在宋杂剧或金元院本中指庄家人,即乡野之人,旦扮女子,由此可知这一名目当演村人、女子与盗贼间的滑稽故事。
总而言之,打呼哨在宋杂剧和金元院本中,多用于傀儡表演,特定情景中的杂扮人物也偶有打呼哨表演,副净则是此种科泛表演的承应者。在以演述故事为主的元戏剧和宋元南戏中,打呼哨通常是盗贼、村夫、役吏、仆从等身份低贱者的行为,这类人物通常由净脚扮演,打呼哨自然由净脚所为;至于剧中呼哨声的科泛制造,同样由净脚承应。由于野外的呼哨声给人以惊异可怖的心理感受,一方面被用于民间社火或丧礼中的傩仪表演,由傩者所为,以威慑邪祟恶鬼;另一方面,呼哨声又每每让人与绿林水泊中的盗贼联系起来,故“哨”字在民间被赋予了“盗贼”之义,金元院本中所见的“哨”字名目,应是与盗贼相关的短小的滑稽故事表演。而无论是傩者还是盗贼,作为戏剧形象同样是凶恶和怪异的,均可体现净脚的表演特征。
本文原载于《中华戏曲》第五十八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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