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不在于新思想,而在于摆脱旧思想,因为对像我们中大多数那样成长起来的人来说,旧思想已分布到其头脑的每一个角落。
——凯恩斯
经济学家凯恩斯这句话,也是我常讲的一切学问的起点——解蔽——事实上也是一切修道行为的起点。尤其是以救心为使命的文化复兴的起点。但事实上,要救心首先就得明白心究竟是什么?也就是需要对心尽心解释、剖析,落实到行动,首先就是自我解剖,而后才能直指人心、直指本心。其实,这个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把“心”的形成(或者也可以称之为人之成长)过程中所有的文化附加、习染一层层清除,如同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剥掉,这才叫直指本心。
但其困难在,我们的心其实早已是习染的结果,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是我们,就因为这种文化业力积累而成,如果不能意识到这种文化业力的存在,我们是无法发现本心,直指本心的。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自己,我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肉体的感觉,都可能是被文化熏染、养成的,我们的人性的,与我们认知自己人性的方式,都是文化业力的构造。所以,文化的反思很可能就是本体性的反思。
美食与逐臭比如说我曾经讲过的美食,央视曾经用“舌尖上的中国”这个标题来表达,强调的就是,我们的味觉其实不仅是身体的感觉,更是一种文化的附加,甚至,更可能是文化的塑造,我们的身体,极幽极微之处的这种味觉,其实都是文化业力造成的,文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特殊的意义系统,而我们只是这个意义之网上挂着的蜘蛛罢了。
你如果能真正理解美食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你就能明白文化的业力究竟是什么,你也就多少能明白,生命本身的感觉是什么,而文化又是什么。
我在社会史课上讲美食时,会讲到中国美食文化中那种特有的“臭味系列”。令人奇怪的是,在高度文明的中华文化中,竟然有一个臭食系列,而且越是文化昌盛的地域,其臭越是严重,真可以说,一个比一个臭。我来自想文化区域,是已经能够吃臭的了,湖南的臭豆腐对于我们湖南人而言,早已闻不出臭,甚至很多人还以为香,所谓“处鲍鱼之室,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同化矣”——文化的真髓其实就在这同化两字,所谓“人文化成”——然而,我跑到浙江绍兴去,有一回看见他们也有臭豆腐。好奇,想比试比试,点了一盘,结果,等这绍兴臭豆腐上桌,整个餐厅就变成了一条陈年阴沟,那真是一次极端体验,太可怕了!然而绍兴人却甘之如饴!
我说你们绍兴人那么文雅的地方,竟然能够忍受这种奇臭之味,我一个南蛮都受不了,你们怎么能欣欣然以为美味呢?大家可以想象,文化对我们身体的控制到了什么地步?,显然,如果你不能把这种身体感觉中的文化附加河熏染给剥离出来,你想直指本心,怎么可能?不可能的。
我们的记忆,我们的大脑,我们的味觉视觉触觉——五蕴六识都为文化熏染,被文化塑造与控制了的,我们要摆脱它,力量怎么够呢?。
我在自己的民族主义三部曲中,引用林语堂的一个说法,那就是所谓的民族主义,不过是我们小时候妈妈喂给我们的第一口食物,是我们儿时的味道,它没有什么神圣地方,无非是你喜欢吃的食物那种感觉,而这种感觉你是很难逃掉的。
因此,假如我们要复习文化,而不能对之进行反思,不能对自己的身体、动作,我们的味觉、嗅觉,我们的美感、价值观等进行反思,那么,我们其实只是文化的俘虏。而假如这种文化一直在造劫,在制造共业的话,所谓的文化复兴也就不过是共业的制造而已,是以,文化复兴的起点,我认为多少就在这里。
饮食夜话谈文化关于饮食,我还有话说,因为暑假期间的随谈夜话,涉及到某个过敏话题无法播出,这里转载一下,算是对文化共业话题的继续。
一般我们总是认为,吃饭不就是解决肚子问题?吃饱了就可以了。但是这种理解并没有看到吃饭背后的那套文化机制,我们的吃饭行为,没错,首先是生理行为,饿了就吃,但事实上,作为人类,他跟动物的最大差别就在于,人是文化动物,人的一切行为都受到文化的引导、影响甚至制约、控制。因此,吃饭行为背后总是体现着文化的含量。
刚才宗杰师父说了佛门情况,我补充一个西方人的吃饭故事。某一年我在长汀一个餐馆里吃饭,旁边桌子上也是中国人,另外一个桌子是两个外国人,那两个中国人吃完就走了,桌上还剩下大半碗炒鸡蛋没吃完,外国人还没点菜,看到桌上那个剩的,就跟厨房说,把那个给我。我就看着他把人家吃剩的菜端到自己桌子上,没半点犹豫吃了起来。当时我也大吃一惊,这个是人家吃剩的,而且你是外国人,难道就不忌讳人家吃剩的东西,就不顾颜面了?
我当时很吃惊,但是后来一想,这就是文化差异吧。《路加福音》说,“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因为生命胜于饮食,身体胜于衣裳”,而我们的文化却是“民以食为天”,吃饭问题的重要甚至到了天的高度,神的高度;与耶稣几乎同时的智者老子也教导他的统治者和人民,说“空其心,实其腹”,让灵魂空空如也,而肠胃却必须充得满满的。这算是从政治角度提倡吃的哲学。文化的差别确实是够大的了。
尤其是红白喜事,为什么喜欢大操大办,喜欢讲排场?特别浪费,这就是文化传统问题。这个传统很悠久、深厚,这里没办法展开,就从一些简单现象分析吧。比如,我们煮饭的那种器具,叫鼎锅,我不知道四川这边是不是也是这样叫的。鼎锅是两种器具,鼎是煮饭的,锅是炒菜的。但不要小看这个“鼎”字,它的份量很重,身份很高贵,汉语里面就有一个“问鼎轻重”的成语,抗战后期一些文人们还有向蒋介石献“九鼎”的举措,好在被叫停了。煮饭的鼎何以有如此份量?就在于,鼎是国之重器,鼎代表最高权力,所以,问鼎轻重,问鼎中原,那就是争夺国家统治权的大事,是生灵涂炭的大战争。
最高权力的争夺,为什么会用“问鼎”这个词来描述?它跟吃饭有关系吗?有关系的。我们知道,周礼中对于不同权力级别,详细规定了不同的食器与食物的使用标准。天子九鼎,王公侯伯子等依据其等级递减,不同的位置,享有的吃饭权利是不同的。所谓我说,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其实就是吃饭文化,社会秩序,其实就是食物等级秩序。是近乎生物学中所说的鸟类“啄食秩序”。
还有一个“爵”字也是如此,我们知道爵是酒器,但也是权势地位,爵位,爵位的大小与地位的大小成正比的。鼎、爵两个字,涉及饮食两种行为,这也就说明,我们的饮食行为却是是有着深厚文化含量的。
还有一个更严重的词叫做“染指”,染指最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看到一鼎美食,忍不住“食指大动”但依据礼法,你又没有权力吃,这时,如果人没野心和胆量,就会忍者,或悄悄离开,但那些枭雄好汉,就不管这些,讲自己的食指伸进去,沾一下,放在嘴里品尝起来,这当然就犯了杀头大罪,所以,“染指”一词,是不能乱用的。
这就是礼治,中国是一个礼治国家,法律可以违背,礼不能逾越。
“尔爱尔羊,吾爱吾礼”,孔老夫子曾据理(礼)力争的就是这个礼字,可以想象,礼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之高。
那么,礼是什么呢?“礼以别贵贱”,礼就是社会等级、社会秩序。而以礼调节饮食行为,其实就是对人的规范。这样的“古训”太多了,随便就可以举出几例:
与其媚于奥(鬼神),宁媚于灶——孔子
味者,所以守民口也——《管子》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无知无欲——老子
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延年——庄子
可以多食,勿以多言——刘禹锡《口兵戒》
我们把饮食当成一个解决肚子的问题,其实不是。饮食,它首先是一套礼仪、社交,它还是一种象征行为,这也就是人类学家张光直说的,理解中国的途径,需要通过肠胃这条幽邃的通道。这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点。尽管中国文化破坏殆尽,但这套文化却顽强存活着,影响了我们每个人的行为。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并不进入思考的,而是直接进入你的肠胃,身体,灵魂,因此,我们会不知不觉地按照这套文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只要在法律上与道德上提倡就够了,那只能是幻想,不管你怎么提倡,假如文化没有改造,你是提倡不了的,就算制定严刑酷法也无可奈何。这个国家几乎在创立之时就在提倡节俭,从延安时代到北京,从一代领导人到目前,眼光总是盯着百姓的饭碗,为浪费甚至杀过人,但却不见起效,比如对公务用餐,严格规定所谓的四菜一汤,还派巡视员巡查,但是你会发现,这个4菜1汤的“数量”是遵守了,但,四个菜盘子可以大到一尺二尺,汤呢,一碗汤也可以是专程从福州空运过来的佛跳墙,也可以是野生海鲜的一锅炖,鱼翅、燕窝、海参、墨鱼、鲍鱼等等一起炖。甚至是海八珍、山八珍一起,讲一个满汉全席全塞进这个“一汤”里。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的严刑峻法究竟有什么用呢?
饕餮之患,疾在心灵,肠胃之癌,病在文化。但偏偏,政策的制定者却不关心大脑,而只想控制肠胃,这大概也是中国文化的本色吧?
上行下效,礼失于野刚才谈饮食文化,有一句话是说,礼失而求诸野。事实上,民间社会、草民的行为多少受在上的权力阶层行为的影响。以前是,礼不下庶人,这套特供饮食只有贵族阶层才有权享受,才有资格享受,平民是没资格谈礼,没资格享受礼之特权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贵族们自己给自己灭了、腐败了,庶民、草民开始觉醒了、富有了,他们也在追求礼制的特权,偷偷地享受这种特权,这就是我们说地“礼失而求诸野”,草民、平民模仿贵族的生活,享乐,像他们一样消费,饮食,在这种口腹欲望的满足上获得特权的感受,也通过这种口腹之欲的满足获得去象征资本,追求其个人地位。
这里我举个例子,我熟悉的一位教授到武汉去开会,辛亥革命周年纪念大会,武汉市委很是重视这次学术大会,特意在国宾院宴请与会诸位教授学者,武汉市市长及湖北省领导也出席。不过,在招待这些教授们时,主人却“食分五色,席分三等”,他们把教授们也划分为不同等级,那些所谓著名教授“有荣”与领导们同席,饮食等级也不同,领导席摆的是茅台,年份很高的茅台,普通教授们的席位上摆的是五粮液,尽管年份也不低,但比起茅台来,多少有些天壤之别。
你看,这种等级观念多么深厚,尽管都是教授,都是学者,但他会在学者里面在区分三六九等,如同官场一样,什么等级的学者,享受什么等级的饮食,酒不一样,饭菜也不一样。这种优良文化传统,还始终保持着,绝对没有衰败,甚至还发扬光大了,复兴繁荣了。
这就是官本位的生活遗留,官本位思维方式的延续。民间的饮食文化,不过这种官本位文化的延伸。
所谓上行下效,来自上层的官本位思维方式,来自肉食者的行为示范,我们这些草民的行为自然是上行下效,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风必偃”。所以你想引导草民行为的话,首先就要改变肉食者本身的行为。因此,公共领域的投资和消费必须先行控制,你不能控制这一点,你就别想控制草民。
野味的背后比如国家对吃野味有严厉的禁止,从法律角度说,这套法律具有可操作,规范比较明确,但是,为什么吃野味却无法控制,甚至越吃越烈?比如有个统计数据说,广东蛇类菜肴50多种,每天食用蛇类10吨,深圳平均每天食用野生动物15-20吨;
野味消费以吨计算,很是可怕。
这个现象是怎么产生的?我就发现一个现象,凡是敢于吃野味的,多少是有能力、有胆量吃,且就算被抓,犯法了,也不会被追究的那些特权人物,或者,与特权多少沾边因而能逃脱惩处的那些人。
我在电视台做新闻的时候,到南岭山区采访,县里领导请我们吃饭,说是我们上山里去吃,我说好,我以为是到山里去吃农家菜,但没想到开车就开了两个多小时,到了大山里了,上菜,上的什么菜呢?一只鹤,一头穿山甲,这两种动物都是国家保护动物吧?怎么敢吃?但人家说,你们来乡下不容易,来了我们才有机会吃到这么珍稀的野味,再说,反正打死了,不吃也浪费了。
这就是吃野味的心态,某种程度上,它是一种身份象征,同时也是突破法律、享受特权的快乐。一个人犯法而不受惩罚,它就会产生这种快乐,享受,这点,我们很多人是意识不到的。你越这么规定,我越去违反,就像小孩的逆反心理一样。立法越严,违法成本越高,而违法过程的刺激,惊险就越具有挑战性,就越吸引人去触犯底线,同时,如果能成功逃脱惩罚,其成就感也就会越大。这个时候,法律就出问题了,就失效了。所以,尽管国家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野味禁止猎捕、打杀,禁止销售、上桌,但越是在公共场合禁止,它就越会在秘密场合流行,你越让他付出巨大的成本,他就越会通过这种大成本的付出去获得其特殊的社会身份和象征资本,去羡耀其优越感与存在感。
这也是为什么有令不行,愈禁愈烈的根源。因为我们整个的文化没有改变,我们的特权思想和制度没有改变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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